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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饮酒仍借车 车主构成 危险驾驶罪共犯 2026年03月14日

酒后驾驶被查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连日来,泉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在饭店、酒吧、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周边路段设卡严查,一批心存侥幸的违法驾驶人被当场查获。泉州交警现曝光多起典型案例,以案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3月6日22时13分许,符某饮酒后驾驶一部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吉路同兴街路口时,被正在巡逻的丰泽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当场抓获。后经鉴定,符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56.6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调查,符某所驾驶车辆是由黄某提供的,且事发时黄某乘坐在副驾驶位。黄某明知符某饮酒,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给对方驾驶,该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目前二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1日18时18分许,石狮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小型轿车一直停在峡谷旅游路与共富路路口,驾驶人疑似在车内睡觉。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通过调取公共视频核实得知,该驾驶人于当日18时许,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段后便没再移动了。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依法抽取其血样,并将其送往医院醒酒。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该驾驶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9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