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人社部门开始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合同履约行为评价。记者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由原来的只有住建部门评价指标,增加了人社部门评价的3项指标,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据悉,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要求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落实每季度全覆盖检查并及时做出评价。现场评价可结合建筑项目“双随机”检查开展,其中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等3项指标由住建部门评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3项指标由人社部门评价。
台商区民生保障局工作人员黄翔宇介绍,针对台商区在建施工项目,人社部门近期抽取了其中5家进行检查并评价,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2项工作落实中,企业均有完成,但在工资发放情况这项中,发现个别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扣分评价,并现场出具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企业履约评价结果上传省相关平台,结果影响企业在今后承接或招投标项目的资质。”黄翔宇表示,该举措通过警示督促企业在诚信原则下履行应尽义务。
记者了解到,对企业诚信方面的各项评价,包括“守合同重信用”“质量奖”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台商区诚信协会促进会秘书长陈汝端表示,诚信是企业持续发展壮大之本。自今年3月29日区诚信促进会成立以来,为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做“诚信台商区”的推动者,区诚信促进会发挥宣传诚信、倡导诚信的作用,推动诚信进企业,引领会员企业勇于创新,诚信守法,助力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走访会员单位时,台商区诚信促进会引导企业坚持诚信为本,恪守商业道德和行业公约,把诚信自律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