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苏世烟)为进一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今年以来,市应急局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严格执行“一案双罚”。
据了解,市应急局在对我市某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油漆、天那水贮存场所未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防止液体流散设施;调漆间电气设备(插座、照明灯具)及电气线路的设置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要求。同时,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不完善。
该公司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多条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存在违规作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市应急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涉及违规作业的责任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
普法小常识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除对公司进行处罚外,还要对违规作业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