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张莉)日前,惠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尚有部分餐饮生产经营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者安装不规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风险摸排,指导餐饮行业经营者规范安装燃气报警器等燃气安全技防装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目前,相关部门已制定《惠安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聚焦燃气供应站点负责人、餐饮用气场所店主等重点群体,开展燃气安全培训,累计开展培训13场次、1893人次,打通燃气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聚焦群租房、大排档、烧烤店等重点区域,检查餐饮场所2390家,督促整改1571处;排查各工业园区隐患147处,督促整改完成14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