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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5日

“黑校车”载人 驾驶人受罚

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张驰)交通安全重于泰山,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也一直是交警关注的重点。部分车辆驾驶人无视交规,无视学生安全,未取得营运资质就从事校车服务并且车辆还超员载人。近日,交警部门查处多起未取得校车服务资质,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净峰镇明秀街路段,查获吴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违法载着8名学生。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吴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扣留机动车。当天下午,民警又在同一路段,查获张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违法载着9名学生。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交警介绍,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00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管理人员要心系学生交通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安排校车提供接送学生服务的,应确保校车及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违法雇用“黑车”“问题车”提供校车服务。同时应督促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校车驾驶员及时到就近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从事校车营运活动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行车规范、安全。学生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无校车标牌的车辆,如果发现“黑校车”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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