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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给文件瘦身 让活力倍增

□郑运钟

清理“红头文件”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记者近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泉州市已完成对历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留了742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相应网站完成集中发布。(据《泉州晚报》10月17日报道)

提起“红头文件”,无论是上至政府机关发布的措施指令,还是下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这些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无一不让人联想到“权威”二字。实际上,“红头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制发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以外的具有行政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是政府管理的重要依据与手段,与人民利益切身相关。

由于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个别“红头文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与法律相抵触或者不合时宜的问题,必须及时清理与规范。特别是,“红头文件”毕竟不是法律,一旦个别部门缺乏法治思维,对权力边界认识模糊,就可能变成文件扰民,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损害地方营商环境,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可以说,我市完成对“红头文件”的清理工作,是推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进步。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历年来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采取依法管理、主动审查等举措,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管理事项类别,不断探索闭环管理新模式。同时,我市还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仅今年以来,就主动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2份,发出口头提示93次,书面提示函15件,备案审查意见书1份。一系列管理举措,有助于规范政府部门发文,推动制度创新。

然而,治理“红头文件”问题,清理只是一方面,从源头上规范文件下发才是治本之策。这需要补齐监督缺位、加强监督力度,但考虑到,每年产生的文件规模较大,审查力量却相对有限,便亟待相关部门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文件出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将违法的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借鉴以往的经验与外地的做法,可以请邀请专家参与研讨,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用公开透明的做法,将“科学性”与“保障公众有序参与”贯穿每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始终。

须认识到,“红头文件”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制度供给,是极为重要的营商环境。进而言之,清理“红头文件”就是优化营商环境,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这样的高度认识“红头文件”,才能在出台相关文件时更加主动和自觉,坚持严格把关,在推动制度创新上出实招、硬招、好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供给。

当前,我们正在全力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泉州的生动实践,需要出台大量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制度补给和保障。为此,在清理“红头文件”的同时,还应推动相关部门规范发文,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用高质量的制度供给与制度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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