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G2023-08号
1.土地位置:浔中镇后所村。
2.土地面积:36810.86平方米(折55.22亩)。
3.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5.主要规划指标:
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0米。(2)计容商业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可分割销售)。其他未详尽事项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函(德资规函〔2023〕86号)执行。根据《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G2023-08号国有建设用地最高销售均价建议价的复函》,该宗地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人民币9066元/平方米。
6.该宗地稳控预案:(一)竞价方式。该宗地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二)稳控预案的目标。本地块设定溢价率最高值为49.28%,对应的最高竞价轮次为106轮、最高总价为人民币32111万元、最高楼面地价为人民币3008.01元/平方米。(三)启动条件。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人民币32111万元时(溢价率49.28%,楼面地价人民币3008.01元/平方米),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建建筑面积(住宅)。(四)竞得人确定。该宗地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者等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当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人民币32111万元时,启动稳控预案,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建建筑面积(住宅),每次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建建筑面积(住宅)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竞报配建建筑面积(住宅)最高者为竞得人,竞报配建建筑面积(住宅)轮次不受最高竞价轮次限制。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7.交地和缴款期限:成交之日起30日内。
8.开竣工时限:竞得后10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2年。
9.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21511万元。
10.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756万元。
11.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12.土地出让条件:净地(现状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设定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5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5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向德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1月17日15时0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得人应在沿朝宗路(拐点坐标J42-J50-J51-J52)位置建设提供安置住宅建筑面积33275平方米,安置的楼栋户型为南北朝向,不得设有东西朝向的套房,安置房层高不得低于3米,安置户型配比为80平方米~85平方米23套、95平方米~105平方米54套、115平方米~125平方米43套、125平方米~135平方米144套、140平方米以上24套,合计288套,由竞得人向安置户收取层次差价,不增补边套户型的差价,收取标准按《后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其中:15786平方米的安置住宅按人民币3500元/平方米由德化县后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竞得人回购;17489平方米的安置住宅由安置户按人民币5315元/平方米向竞得人进行扩购,其中安置房面积超过其可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即扩购面积)的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按人民币5315元/平方米(不含层次差价,下同)的85%结算;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按人民币5315元/平方米的90%结算;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一律按人民币5315元/平方米结算。若因户型设计原因,同一单元内既有安置房又有商品房的,应由安置户先行选房,剩余的房源才能由竞得人进行商品房销售。(二)竞得人应提供地下非人防标准车位至少288个(不少于安置套数),并按8.37万元/位价格提供给安置户优先购买,优惠期为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优惠期满后由竞得人自行销售。自行销售的车位按照该宗地的车位最高限价普通车位25万元/个,子母车位35万元/个进行销售。
其他未详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德化县人民政府东侧文教楼
联系人:杨先生 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19755
17689977999
0595-23585628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
银行账号:13580101040033635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省贸托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