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延长住房公积金购买存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以及调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等政策后,上海再次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中指研究院上海高级分析师陈炬兰称,继多个二线城市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上海成为首个实行的一线城市,此举将对改善或置换客户产生积极作用,预期未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
今年9月1日,上海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据中指院数据,上海新房实施商贷“认房不认贷”后,9月新房(不含保障房)成交量环比增长21.7%,市场热度有所上升。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的推出,将有助于释放置换及改善型需求,可有效降低此类群体的按揭贷款成本。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也称,该政策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于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还清的购房者,减负效果将较为明显。
“在新政策生效前,一名潜在购房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如被认定为二套,其贷款利率为3.575%,若按100万公积金贷款30年等额本息计算,每个月月供金额为4532元,但在政策生效后,即放宽认定标准情况下,若其被认定为首套房,可享受3.1%的贷款利率,其每个月月供为4270元。对比之下,其每个月月供可以减少262元。”严跃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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