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金融业发布的多份政策文件中,保险支持科技创新被频繁提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在向各地监管局、各类金融机构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中指出,提升重点行业保障水平,开发科技保险产品,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10月,山东、广州、深圳等地也集中出台相关文件,支持保险公司推广各类科技保险和新型保险产品,提升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投资力度。
“在科技的开发创新与应用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风险的发生,涉及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方面,按照时序将科技风险划分为科技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谢远涛看来,科技保险有效分散了研发项目的科技风险,降低了项目因科技风险而失败的可能,提高了科技研发的效率。
在顶层设计层面,监管部门早已为科技保险发展指明方向。2021年1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及强化科技保险服务。
从实践层面来看,近年来,保险业从产品和资金两端发力,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还有险企瞄准小微科创企业市场服务空白,推出标准化保险产品“科研保”,充分利用线上化手段投保,借助企业服务生态资源,高效触达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满足科技企业研发风险分散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科技保险险种超过20个,覆盖科技企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贷款保证等方面,助力提高科技企业的风险保障水平。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