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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高铁200克葡萄60元

□本期主持人:于理

主持人:日前,“女子吐槽高铁一盒葡萄60元仅200克”引发热议。当事人称本以为高铁商务座水果免费,便请乘务员拿了一盒阳光玫瑰葡萄,却被告知售价60元。她本打算不要,但对方洗好了就付钱买下。然而回家一称发现,一份葡萄大约200克。高铁上食物价格昂贵,这是否合理?

本期嘉宾:王桂霞、天歌、李英锋

贵有贵的理由

□王桂霞(职员)

在此次事件里,200克葡萄卖60元,看似价格很高,但如果考虑到是在高铁这个封闭式销售环境里,再加上葡萄品种属于“葡萄中爱马仕”之称的“阳光玫瑰”,那么这个价格也并不离谱。近年来,阳光玫瑰虽然因产量大增而跌下价格“神坛”,但品质高的话价格依然比较昂贵。

而且,高铁以供应餐食为主,水果并非必需品,其消费量和运载量都有限,水果又属于易腐品,以高溢价销售也属正常,否则赚不到钱,就不会再销售了。

所以,针对“高铁200克葡萄卖60元”一事,不能简单以价格高低作为评价标准。如果水果是明码标价,乘务员的推销行为合乎规范,没有隐瞒、欺骗等违规行为,那么就不应苛责。高铁商务座本身价格较高,乘客可以享受VIP待遇,包括免费餐食等。复盘来看,乘务员给商务座乘客发放了“免费的盒饭、零食和饮料”,紧接着便问是否需要水果,却并未提示水果要另收费,这就给乘客造成了一定的误解,以为水果也是免费供应。

铁路部门的通报也表明,“经查,旅客所购商品价格标示明显,符合相关要求;当天列车售货员张某在商务座旅客挑选商品时未提前告知商品价格,致使旅客误会该商品为赠品,存在未先告知价格即销售的违规行为。”显而易见,该水果盒符合明码标价规定,只是乘务员的销售行为不规范,涉嫌诱导消费,应向乘客道歉,并退赔相关款项。

价格应该更亲民

□天歌(评论员)

消费者的质疑和不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本来以为免费的葡萄,结果却是收费的,而消费者在拆开盒子之前,并不知道这是收费的商品。二是葡萄的价格太贵,完全超出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让人难以接受。

铁路部门的回应中,就第一个问题致歉,但在第二个问题上,认为这是“明码标价”,也就无可厚非。然而,列车上的商品能不能更加亲民一些?

我们都知道,列车是一个相对封闭又在某个时间段内持续运行的空间,这就导致它上面的商品价格要比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贵一些。对此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贵多少”才合理。一盒200克重的葡萄,要价60元,意味着一斤葡萄要150元,这已经不是“贵一些”的问题了,而是堪称“天价”了。即便是曾经有“葡萄中的爱马仕”之称阳光玫瑰葡萄,现在普遍也只是15-20元一斤。

铁路部门有必要对列车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即便不能像一些普通商家那样坚持薄利多销的策略,在追求利润上也应该坚持“合理”原则,而不是给消费者留下“天价”“宰客”这样的不良印象,这对于铁路部门的形象和公信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应杜绝“搭车暗售”

□李英锋(公职律师)

这起消费纠纷的第一争议点不是高铁上葡萄的价格,而是葡萄的售卖方式。赵女士购买的高铁商务座价格比普通座高出不少,享受的服务也比普通座多出不少——当天中午,高铁乘务员向赵女士提供了免费的盒饭、零食和饮料。赵女士不知道免费服务的范围,当高铁乘务员在提供免费餐食之余又询问赵女士是否要水果时,赵女士很容易产生误解,以为水果和盒饭、零食等一样,也是价格较高的商务座附赠的免费餐食服务的一部分。高铁乘务员并未提前就水果的有偿性向消费者做出明确的提示,直到拆开葡萄的包装并清洗后才告知消费者葡萄的价格和付款方式,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购买了高价葡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高铁上价格昂贵的葡萄或其他水果,怎么能在信息提示不到位的前提下与免费的盒饭、零食、饮料混在一起销售?怎么能“搭车暗售”?明码标价不是高铁侵权行为的挡箭牌,不是高铁免责的充分理由。在“搭车暗售”模式中,如果高铁没有履行必要的信息说明、提示义务,明码标价信息很容易被忽视,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难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高铁上食品价格贵,是一个具有代表性、历史性的问题,值得高铁方面反思并加以化解。除此之外,高铁方面也应该优化服务方式或营销方式,充分履行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提供义务,避免消费者陷入对服务性质、范围、价格等因素的理解认知误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踏踏实实地自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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