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翁伯明)企业有信用污点,将会影响工程招投标、融资等。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行政庭日前在审理一起涉民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后,及时给该企业发出《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企业及时修复受损的信用。
据悉,这是全省法院首发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信用修复告知书》,为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这起行政官司,是因某建筑公司被处罚引发的。此前,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一系列诸如未依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未依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规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随即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公司收到通知后,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全部相关材料,也未说明情况。于是该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并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信用中国”网站。
2000元罚款虽然数额不多,但对建筑公司而言,影响最甚的是“信用”。因此,该公司接到处罚决定后十分不满,担心企业信用、经营受到处罚信息公示影响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于是作为原告,将该局起诉到鲤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局撤销处罚决定。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败诉。
该公司不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后,详细分析论证行政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并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促膝长谈,以案说法,让其知道“病症”的根源所在。该企业表示服从判决。
在给该公司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法院还同时送去了《企业健康经营建议书》。
泉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健康经营建议书》要求该建筑公司应依法依规完整制备各项档案材料及依据,规范经营行为,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改进制度,避免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该公司收到判决书等函件后,表示信服,在积极整改的同时,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有效落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措施。法官在了解该公司已履行相关义务后,及时给该公司发送《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其依法申请信用修复,挽回企业信誉,帮助和引导该公司早日正常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金融融资等经济社会活动,重回发展“赛道”,彻底改变“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被动局面,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这些举措的根本目的是精准助力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依法保障工人合法权益,防止欠薪。”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