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福建省献血条例》(下称“新献血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记者获悉,新献血条例在加强政府组织保障、规划布置献血点、为献血者提供福利便利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在泉州,献血已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连日来,在泉州市中心血站祥远路献血屋,前来献血的志愿者络绎不绝,他们以这样特殊的方式,迎接新献血条例的施行。
□本报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许艺斌 实习生 卢慧娟 文/图
献血已成为自觉行动
志愿者吴永忠2005年开始参加无偿献血,当年他以“我健康、我献血、我快乐”的心态参加献血,不知不觉已坚持18年,累计献血总量达47400毫升,多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并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他说,新献血条例扩大了享受免费用血的人群,在献血者直系亲属可免费用血的基础上,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也被纳入免费用血范围。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新条例提升了献血者的福利,很有人情味。
在一次献血活动中了解到临床治疗需要血小板,李志景当即决定加入志愿者队伍。6月份以来,他经常两个星期就来捐献一次血小板,昨天是第8次献血。李志景在上大学时就加入了党组织,他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献血挽救生命,“对社会有益的事,要走在前列”。
昨日,在城建集团上班的石明忠抽空来到祥远路献血屋,捐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在新献血条例施行的日子献血,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感到很有仪式感”。石明忠2014年开始献血。2018年10月,泉港一名白血病患者急需血小板救助,他见该患者刚好与自己是同一血型,便主动联系患者家属捐献血小板,帮助患者渡过难关。这次经历让他进一步认识到血液的重要性,从此参加献血的次数更多了。石明忠说,以前献血会晕针,坚持多次之后就不会了,如今,献血已经成为一项爱好,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来到血站献血。
在鲤城区江南街道居委会上班的吴阿芳昨日也来献了血。看起来瘦弱的她,已经献血86次,献血量达到32900毫升,多次荣获金奖。阿芳在基层工作,了解到有许多伤病员需要输血,想到自己身体健康,有责任帮助他们,于是有时间就来献血。
新献血条例完善了对献血者的荣誉褒奖,阿芳说这是对献血者的关心,不过她从没有想过回报。她认为,根据新献血条例,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共文化设施,这会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我市无偿献血量逐步增长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献血工作格局。市中心血站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前往沿海、山区、街道、乡村,上门采血服务,并做好临床用血报销等献血后的服务工作,在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每年元旦过后,市卫健委直属以及驻泉医疗卫生单位率先献血,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直属、省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先后举行献血活动,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作出表率。各县(市、区)在预定的时间开展献血活动,机关干部、工人、农民踊跃参加。1995年全市献血量143单位(1单位=200毫升),2022年全市献血量达到91987单位。2023年1至10月,全市无偿献血达到82605.5单位,比上年同期增长8%。
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血液是无法制造、不可替代的稀缺医疗资源,是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献血条例的施行,将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参与献血工作,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健康福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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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献血条例》有这些新变化
为进一步增强献血者福利和便利,新献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固定献血点、固定停靠的献血车服务时间、采血地址和预约献血联系方式,定期进入单位、学校、社区提供献血服务。在献血者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可免费用血的基础上,将献血者的兄弟姐妹纳入免费用血范围,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在献血优待方面,新献血条例将优待范围扩大到获得无偿献血奉献银奖的个人,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每年免费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享受医院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