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黄振忠户(黄碧恋、黄泽林、黄泽云、黄锦珠)
你户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东纬1路-江锦街)二期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被依法征收,现依法向你户公告送达:《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告知书》(附《宣传手册》)、《提供权属及户籍资料告知书》、《土地房屋测量结果告知书》(附:测量平面图)、《评估结果复核告知书》(附:《泉州台商区海山大道(二期)项目房屋征收价值评估》)。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片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指挥部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供土地房屋权属、批建资料、户籍资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日内;申请对测量结果进行复核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日内;申请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特此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