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吴诗雨)“作为车主,你明知道朋友喝了酒还让他开车,已经涉嫌构成危险驾驶共犯。”近日,在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的审讯室,徐某听了警察的话,悔不当初。
日前,南安霞美镇的傅先生报警称,停在路边的车子被撞,请求帮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数值为109.5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了解,这辆车的车主是同车的徐某。当晚,张某和徐某一同去老板家聚餐,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吃完晚饭,张某搭徐某的车回家,并帮他叫了代驾。代驾来电说已到目的地,但找不到上车点。张某和徐某就想开车过去找代驾,因徐某喝得比较醉,便让张某驾驶。张某不熟悉手动挡的车辆,徐某帮助其启动车辆和换挡位。没想到挂倒车挡时,张某没来得及踩刹车,车辆倒了10米左右,碰到了傅先生停在路边的车子。
民警表示,因车主徐某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还放任其开车,已经涉嫌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最终,徐某、张某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车主明知他人饮酒,仍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构成共同犯罪。希望广大车主不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不向饮酒的人出借车辆,不强行劝驾驶员饮酒。同时,酒后请代驾,如果代驾定位不了准确位置,请在原地等候,或步行到主干道上等待,千万不要驾车去寻找代驾,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