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12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35件。从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7件、大气7件、噪声1件、土壤3件、生态10件、其他污染7件。从区域分布上看,鲤城2件、丰泽1件、洛江1件、泉港1件、石狮1件、晋江12件、南安10件、惠安3件、永春1件、泉州台商投资区3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办理。
截至12月2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泉州市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