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关于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方面,《规定》明确,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不得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费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其他类型基金产品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的两倍。
关于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方面,《规定》明确,一是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二是明确券商交易模式和租用交易单元模式并存情形下交易佣金分配比例要求。(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