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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职业教育“双师型” 教师认定办法出台

本报讯 (记者赖劲松)为全面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省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省教育厅昨日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实施办法,认定范围为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高校)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认定对象一是校内专业课教师,在职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可参加认定;二是校外兼职教师,经学校正式聘任且承担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双师型”教师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申请人可根据条件要求,自主申请认定相应层级。

认定标准包括: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科学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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