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泉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受访时表示,将紧紧围绕“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要求,在案件受理、案件审理、矛盾化解等各阶段完善配套举措,为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陈淑华 黄墩良 通讯员 沈筑银 曾伟程
优化服务
打造一体化便民体系
“便民为民”既是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修法过程中始终把握的重要原则。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市司法局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地为抓手,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打造集成式一体化服务体系。
在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上,市司法局采取当面受理、来信受理、预约受理等多样方式受理申请,对于书面申请有困难,需要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主动做好行政复议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的记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在便民设施制度优化上,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窗口设置便民箱,对照新法修订部分,相应修改服务手册、上墙办事指南及行政复议流程图,实行补正“一次性告知”,力争行政复议立案“最多跑一次”。
在硬件保障建设上,市司法局去年在全省率先设置立案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功能区域,确保接待有场地、听证有空间、档案有场所,还将争取扩充行政复议阅卷室、调解室等办案场所,进一步优化配套设施,打造便民服务一体化。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通过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法律“八进”宣传、新法“面对面”等活动,加强新法宣传,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
多措并举
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为保障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得到有效施行,市司法局多措并举规范案件审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
在办案团队专业化打造上,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由3人扩充至12名,重点选派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办案经验及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人员加入队伍,充实办案团队力量。围绕常用法律法规、化解技巧及办案难点等内容,定期开展“研讨交流”“以案代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在规范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上,近2年市司法局建立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审理、现场勘验等多样化案件审理方式,实现听取当事人意见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制定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试行)》《泉州市司法局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集体研讨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充分发挥集体研讨、集体会商制度优势,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在办案质量提升上,市司法局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开展行政复议座谈会、行政复议卷宗评查活动、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文书评选活动、行政复议听证观摩会等系列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行政机关、高校教授及群众代表等对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的意见建议,检视排查行政复议案件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并发挥优秀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提升。
引入调解制度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能动复议的题中之义,对保护公民权益、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有积极作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据悉,在过去2年内,市司法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能动复议要求,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首创“123行政复议泉化解”工作模式,即围绕“一个目标、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市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5件,办结622件,经行政复议后提起一审行政诉讼的案件仅85件,537件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化解率达86.33%。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将积极应对新任务新挑战,继续在优化便民服务设施、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开展新类型案件培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同向发力,认真履行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行政复议“制度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