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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电诈”意见征询结束 明确细化惩戒措施

本报讯 近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询已结束。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IP地址等达到一定数量或次数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将面临暂停支付账户、关停电话卡、失信公示等惩戒措施。上述行为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创造条件,但部分人对此缺乏认识,加之相关行为大多尚不构成犯罪,有些人心存侥幸,成为“电诈”帮凶。

征求意见稿对相关行为的惩戒措施进一步明确、细化,让更多人认识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对于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

征求意见稿在细化惩戒措施的同时,也规定惩戒对象可以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等,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过惩相当,体现出联合惩戒的适度性,更大限度地发挥惩戒的社会效益,帮助惩戒对象认识错误、悔过自新,并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机会。(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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