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已有部分业主在车位上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我为什么不能安装?”近日,家住丰泽城东街道学府上城小区的魏先生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他准备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小区物业公司拒绝在同意安装证明上盖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走访。
□本报记者 张晓玲
庄鹏佳 杨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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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有人已加装 自己申请却遭拒
日前,记者来到城东街道学府上城6号楼的地下车库时看到,有两个车位已安装充电桩。车位旁边的墙面挂装设备,电源通过墙壁表面引线接入,电表则安装在三楼配电间。
今年6月份,魏先生把油车换成电车,然而,买完车后他却遇到充电不便的问题。魏先生表示,小区物业办公地点门口设有4个共享充电桩,但不如直接在自己的车位充电方便。
为方便电车日常充电,今年10月21日,魏先生通过“网上国网”APP申请安装充电桩。根据国家电网的相关规定,申请安装充电桩需要小区物业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然而小区物业却不肯给他盖章。11月6日,魏先生联系国家电网工作人员到现场来勘察安装位置和电箱电容情况。“现场勘测结论是我的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但物业仍不愿意盖章。”魏先生无奈地说。
“物业给出的理由是楼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但物业没有提供相应的检测证明文件。”对于物业拒绝的理由,魏先生无法接受。他认为,物业没有出示相关部门的检测证明。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在同一车库的其他车位已有业主安装了充电桩。
物业: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不符合加装条件
该小区的物业是福建省安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经理表示,2022年3月,他们入驻该小区,现有的地下车库私人充电桩是在上任物业公司同意下安装的,相关过程他们不清楚;现在不同意业主在车位安装私人充电桩,是出于消防安全考虑。陈经理介绍,2022年11月,小区物业邀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检测,发现小区内存在水泵锈蚀无法运行、灭火器过期、室内消火栓配件损坏缺失、火灾报警控制器及部分末端设备老化等多处消防问题。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物业管理协会、国网泉州供电公司2022年发布的《关于丰泽区住宅小区地下室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小区地下、半地下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且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供《福建省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方可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可目前小区并不具备上述条件。
“我们也有在推动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陈经理说,2022年12月,业委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是否启用公维金维修消防设施进行投票。由于未超过四分之三业主参与投票,未超过二分之一业主同意,公维金未能申请下来。
今年以来,他们继续推动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目前物业正在进行地下室电动摩托车充电桩上移。同时为满足小区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今年10月,业委会安装了4个共享充电桩。接下来,业委会计划再次召开提取公维金整改消防问题的会议,物业将联合小区业委会、社区、街道多方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在消防问题整改达标后,物业将按照《关于丰泽区住宅小区地下室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统一安装实施细则》《关于丰泽区住宅小区地下室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配合业主申请。
部门: 完善消防条件后由物业统一加装
丰泽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是大势所趋,对于业主安装充电桩的申请,物业应当支持配合,但安装的前提是保证小区消防安全。2023年8月,泉州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供电公司印发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住宅小区地下、半地下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内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应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由于学府上城目前的消防设施不完善,因此需要进行消防问题的整改。在符合消防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由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为有相应需求的车主统一安装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