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无证经营药品、销售禁售药品……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处方药销售乱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1月6日《法治日报》)
处方药是为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具有依赖性易导致滥用,或具有毒性等潜在风险,患者自行服用并不安全。这说明,处方药并非可以随意销售。
众所周知,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它直接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尤其是处方药,其销售、使用等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监管,而不应随意销售、使用。否则,将会给服用者带来严重的健康安全风险。
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可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显然严重违反了本规定,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治理“处方药销售”乱象,还需监管发力。一方面,监管要“严把关”。卫健委、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处方药销售药店的审批、注册等进行严格把关。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对于那些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当然,监管部门也应当大力推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涉嫌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举报,有效打击无良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不法行为。
相信,只要监管严把关、严处罚,再辅以举报奖励和行业自律教育,就一定能有效治理“处方药销售”乱象,从而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处方药销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