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协等发布“2023年四季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的现象被点名。此前江苏省消保委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有九成投票者厌恶“摇一摇”跳转广告,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在笔者看来,此类广告之所以引起广大网友的厌烦和抵触,最根本原因在于其没有把握好边界。
不少市民都有过这样的遭遇,打开一个手机软件时,稍有摇晃,手机界面就会自动跳转到广告详情页面,想要跳过或关闭,但按钮设置隐蔽,不慎点错就立马跳转到第三方购物软件……此前江苏省消保委组织的投票调查显示,68%的消费者经常遇到此类广告,92%的消费者对其感到厌恶。近年来,社交平台上,“如何关闭摇一摇广告”等话题不时引发网民热议。
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真金白银。商家之所以热衷于“摇一摇”跳转广告,正是希望通过其增加平台的曝光度,获得流量,提高广告的转化率和覆盖率。作为网络传播中常见的营销手段,正常的引流操作无可非议。但那些“乱跳转”“关不掉”的设置,不仅让人反感,而且侵害了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损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这种毫无边界感、随时随地骚扰用户的行为,消耗的是用户的好感和信任,只会给用户带来不良体验,最终必将反噬平台口碑。
“摇一摇”跳转广告不仅没有把握好用户感受的边界,还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关于禁止强制推送广告,不仅《广告法》有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还进一步作了明确的细化规定。2022年12月,工信部联合多家企业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去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类似法律法规不少,但此类广告仍屡禁不止,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整治“摇一摇”跳转广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立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并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俱进,针对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法律加以规制,堵塞监管漏洞。执法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更有效遏制此类广告。另外还要畅通用户维权渠道,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给予严厉惩治直至退出市场,倒逼广告主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广告主需以用户为中心,强化自律,在制作和投放此类广告时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用户的体验感,同时提供易于操作的关闭按钮。手机厂商可以直接在系统权限上进行设置,方便用户一键开关。用户则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取关并卸载该APP。
网友苦“摇一摇”跳转广告久矣!其实,广告主与其通过推送此类广告强制用户观看,倒不如在广告质量提升上多下功夫,吸引用户主动进入,如此更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客户黏性,吸引更多稳定的用户。总之,广告主只有把用户的体验感放在心上,设计更加人性化的广告投放策略,才能真正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