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李宪)案件了结了,有的当事人却没去主动申请退回诉讼费,导致这些钱一直“躺”在法院诉讼费账户内。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为此主动开展退诉讼费专项行动,这些“沉睡”的费用不少已经找到主人了。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退费团队工作人员拨通了当事人庄阿伯的电话。“诉讼费还可以退的吗?5块钱也要特意打电话过来?”庄阿伯诧异地表示,自己早忘记还有这笔钱了。
原来,这是一起2020年的劳动争议纠纷,预收诉讼费10元,法院二审结果是庄阿伯部分胜诉,收取5元、应退5元,然而他一直以来并不知道诉讼退费一事。听到庄阿伯普通话说得不是很利索,工作人员改用闽南话与他沟通解释。阿伯为法院“无论金额大小都认真核对、主动联系确认”的态度表示赞赏。
一家位于辽宁省铁岭市的食品公司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也有一笔诉讼费一直没来泉州申请退回。当集中退费团队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时,该食品公司工作人员为难地说:“从我们这里到福建泉州距离很远,很不方便。”“您不用到现场来,现在只要在电话中告知我们具体的收款人、开户行具体到支行、银行卡号即可。”听到有如此便利的做法,当事人连声道谢。
“你们这是在诈骗吧?”集中退费团队拨通当事人丁女士的电话。她开始还以为遇到诈骗了。集中退费团队耐心给她做了解释,打消了其疑虑。
法院介绍,集中清退诉讼费过程中发现,实行诉讼费用电子开票以前,退费存在以下难点堵点:囿于费用预交早于二审案号产生,所以“案-费”无法实时对应,台账难建,时间越久远,台账越难建;囿于财务信息化系统能力,所以未能有效帮助建立台账,甚至由于系统几经更迭,加大了数据清洗难度;囿于时间久远,退费情形多有变化,不少案件退费时遇到堵点,如无当事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当事人多次未提供、公司注销或被吊销、当事人死亡等情形。
法院介绍,在充分、深入地调研诉讼退费情况后,在全院努力和历年工作的基础上,改变过去由业务部门各自分散退费的模式为发挥数据要素活力进行集中代办的模式,即“数助×集约”退费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建立起了自2014年以来应退未退台账,并常态化实质运行退费和监管机制,自2023年9月26日到现在,集齐当事人银行账号数千个,目前已经退回了不少诉讼费。“希望案件当事人主动与我们联系,查询退费事宜。”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