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方案》明确美丽泉州建设时间表,提出至2035年全面建成美丽泉州,实现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丰富多样、美好生活品质全民普惠共享、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的目标,高质量全域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城市。
《方案》按照2023—2025年、2026—2030年、2031—2035年三个阶段梯次推进高颜值高素质美丽泉州建设,系统谋划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五大支撑体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共设置79项具体举措、50大行动、10大标志性成果,确保美丽泉州建设“内外兼修”。□融媒体记者 谢曦 通讯员 谢志洞
塑造山水相融强韧适宜的美丽城市
聚焦美丽城市建设,我市将围绕“中国的古城、世界的泉州”定位,依托泉州“山、水、林、田、江、海”自然禀赋以及“江海湾畔、中西交融、丹韵东方”风貌特色,营造宜居的生态环境,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增强城市韧性,构建山清水美、人文醇厚的美丽城市格局。
《方案》从绘就清新怡人高颜值图景、构建绿色低碳的幸福家园、建设安全韧性适应型城市三方面入手,构架“一湾一环十廊”的生态廊道总体结构,到2025年,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41%、45%、16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以上,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力争到2035年,全域高质量建成“无废城市”。
绘就生态共富业兴绿盈的美丽乡村
聚焦美丽乡村建设,从打造土净田洁的绿色家园、塑造恬静舒适的乡村新貌、融合农业文旅的富民产业三方面入手,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完善村庄环境基础设施,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促进养殖绿色循环发展,优化村庄建设布局,深化绿盈乡村模式,打造“村在林中”宜居家园,凸显乡村地域特色风貌,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探索“生态+”复合业态,促进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将“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可计量、能获得、有产出、可交易的“金山银山”。
《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45个,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配套,构建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到2035年,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有效治理,累计打造100个精品社区,形成以绿为体、林居相依、山花蔓绕、入目皆景的宜居家园。
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文兴的美丽河湖
聚焦美丽河湖建设,按照“点上示范、串点成线、全面铺开”工作思路,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动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着力呵护纵横水系、畅通碧水廊道、营造亲水空间,打造“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优于Ⅱ类的“好水”比例达60%,完成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石狮、晋江、南安等3个县级市率先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35年,主要流域优于Ⅱ类的“好水”比例不断提升。
建设陆海统筹滩净海碧的美丽海湾
聚焦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从实施陆海统筹的一体化防治、维护鸥鹭翔集的自然海岸线、打造亲海乐海的滨海风光带三方面入手,以近岸海湾、河口为重点,强化精准治污,分区分类实施陆海污染源头治理,加强海洋垃圾防治,深入打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海洋蓝色碳汇,拓展近海亲水空间,打造海洋生态文明标杆。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海漂垃圾治理全面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基本实现“水清滩净”,大港湾、深沪湾建成美丽海湾,打造形成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到2030年,湄洲湾(泉州海域)湾区建成美丽海湾;到2035年,各湾区均建成美丽海湾,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