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发文称自己和丈夫节后开车返程,途中遭遇堵车,顺手举报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章车辆50余辆,获奖金1500元。有网友在评论区质问“这钱拿着烫手吗”,该女子回复称,“道德感高的建议别看。另外,依法办事没啥烫手的。”(2月22日澎湃新闻网)
不去谴责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章车主,却来质问举报违法行为的正义人士拿奖金是否“烫手”,如此三观的确够歪。好在涉事女子旗帜鲜明地亮出态度,“依法办事没啥烫手的”。这不仅是依法举报不法行为人士的底气,也应该成为全社会共识,只有让正气更加充盈,不法行为及部分三观不正言论的生存空间才会不断被压缩。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不仅可能占用特殊车辆的行驶通道,在遭遇重大突发事故时也会耽误救援,而部分车主的违法行为还会诱发仿效,对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性质恶劣、危害重大,可治理起来却并不容易。抓拍监控无法做到高速路段的全覆盖,机动巡逻力量也有限,因而不少地方交管部门将车主抓拍举报引入治理环节。这很好解决了监督力量有限的问题,也行成强有力的威慑效应。
对于抓拍举报的安全性问题,交管部门进行了规定,必须要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抓拍举报。对于那些可能以此牟利的职业举报者,奖金上限封顶的规定也很好提前堵上了漏洞。抓拍举报者只要做到不影响自身的安全驾驶,也非以此牟利,那交管部门发放的奖金就可以拿得底气十足、心安理得,何来“烫手”一说。
慎用顶格罚款
重申执法底线
□李英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意见》明确,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2月20日新华社)
行政法规、规章数量多,覆盖的领域广,是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行政法规、规章中设定了大量罚款处罚,其中相当一部分罚款处罚有弹性空间,有罚款的金额或倍数上限和下限。
罚款处罚的弹性空间就是执法者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执法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应对舆论压力,为了彰显对相关领域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执法从严的决心,动辄祭出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的重拳、大招。实际上,有些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尽管看起来非常严厉,震慑力十足,却违背过罚相当原则,明显偏重,属于不规范、不理性执法。
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是对行政处罚理性底线的重申,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遏制随意执法,减少或杜绝执法畸轻畸重现象,也有助于优化执法效果,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和民众的罚款负担。
“吹哨人”制度
守护食品安全
□关育兵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发布。这份公告提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创新——“吹哨人”制度。(2月20日《法治日报》)
“吹哨人”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员工及相关知情人积极举报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旦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将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
“吹哨人”制度的推出是对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极大加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企业内部员工和相关知情人往往是这一领域违法行为的直接见证者和参与者。他们拥有第一手资料和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并揭露违法行为,从而防止问题扩大和危害加剧。通过实施“吹哨人”制度,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还能够形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高额的奖励机制为“吹哨人”提供足够的激励。面对违法行为,很多人可能会因为担心报复或失去工作而选择沉默。而“吹哨人”制度通过给予举报人高额奖励,不仅保障他们的权益,也为“吹哨人”提供足够的动力,激发他们积极举报的热情,让他们敢于揭露违法行为,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吹哨人”制度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比如,如何确保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恶意举报或滥用制度;如何平衡企业内部的稳定和员工的权益保障,避免因为举报而导致企业内部关系的紧张和冲突。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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