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杜婉琼 通讯员王金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石狮市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检查时发现一家餐饮店存在非法加工河豚的现象,当场下架并查封该批次河豚,并对餐饮店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国家并没有放开餐饮环节加工制作鲜活河豚的禁令,任何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和野生河豚。”执法人员表示,食品经营单位应从合规渠道采购河豚,并落实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采购的河豚必须为经过加工去毒处理的预包装养殖河豚,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河豚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门牙上下各两枚。一旦发现市场、餐饮企业违规销售制作河豚,市民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此外,广大市民不要自行捕捞、加工、食用野生河豚,不要转送他人,更不得让其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