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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1日

涉“两卡”犯罪 三人被抓获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潘钰宇 实习生魏富城)“出租收款码,日赚千元”“高价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坐等收钱!只需银行卡”“不用本钱,动动手指头日薪过万”……这样噱头十足、令人心动的兼职小广告并非天降良机,而是诈骗分子的“跑分”陷阱,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犯罪“帮凶”。近日,永春公安通过缜密侦查、精准打击,成功抓获3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挤压涉“两卡”违法犯罪空间,全力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据悉,林某、罗某、林某3人通过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接收、转移涉诈钱款,并从中非法牟利。经审讯,3人对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介绍,“两卡”违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而“跑分”本质就是洗钱,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到指定的账户,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切勿出借、买卖“两卡”。遇到“两卡”犯罪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选择报警,保存手机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做好自我保护。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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