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鞋类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旅游鞋20批次、皮鞋10批次、童鞋30批次、休闲鞋25批次,共抽查了85批次,其中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41%。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百冠(福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旅游鞋(未标注),不合格项目为耐折性能;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的男式鞋子(旅游鞋),不合格项目为耐折性能;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莆田吉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运动鞋,不合格项目为重金属总量(镉)、邻苯二甲酸酯;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江苏新森达鞋业有限公司的纺织品/人造革男休闲鞋,不合格项目为耐折性能;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厦门与狼共舞时装有限公司的休闲鞋,不合格项目为内垫摩擦色牢度;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莆田吉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的运动鞋,不合格项目为耐磨性能;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上海马克华菲捷销商业有限公司的男休闲鞋,不合格项目为耐折性能。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鞋类商品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价格等因素外,也需要关注以下问题:一是鞋类产品种类繁多,有网球鞋、篮球鞋、休闲鞋、慢跑鞋等等,消费者在购买鞋类产品时应了解所购鞋的功能,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人为的损坏。
二是查看外包装和标识。消费者应选择标识内容全面规范的产品,标识内容应包括商标、产品名称、鞋号、材质、产地、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三包规定、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颜色、货号、质量等级等信息。
三是看感官质量。消费者购鞋时,应注意查看整鞋是否端正、平服;内垫是否平服、对称;同双鞋对应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等是否基本一致;装饰件装配是否牢固、无明显缺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