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郭川 文/图)日前,晋江市池店镇一名8岁的男孩和往常一样在小区内玩耍,就在他低头准备骑车时,突然一个酒瓶从天而降,男孩觉得脑袋一疼,随后倒地,旁边的男生见状立马将其扶起。就是男孩低头的动作,让脑部与酒瓶擦身而过,如果酒瓶正中头部,后果难以想象。
起身后,男孩才发现头部鲜血直流,仔细一看,头部被空中掉落的东西砸破,地上有很多玻璃碴,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酒味。接到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初步判断男孩头部被砸疑似高空抛物所致。民警尝试通过查看公共视频、打电话、入户等多种方式寻找肇事者,但无人主动承认。后经过缜密排查,民警锁定住在25楼的吴某有重大嫌疑。
吴某归案后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事发地的上空对着吴某的浴室,当时吴某准备洗澡,他发现置物架上面放着一个空酒瓶,于是随手将空酒瓶扔到楼下,没想到砸伤了人。“过了几天,听到小区有人在说酒瓶砸伤人,我以为对方伤情很轻微就没当回事……”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成为“悬在城市上空之痛”。小到烟头、塑料瓶,大到花盆、广告牌等,许多物件一旦从高空落下,就有可能变成伤人利器。
《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对高空抛物罪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设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生活在高楼中的居民,要自觉遵守公共准则,定期检查阳台、室外物品的安全性,以防发生意外。绝不能心怀侥幸,进行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