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个别社区关于“遏制滥办宴席不良风气”的通知引发热议。据悉,通知要求居民办婚宴需提前10天申请报备,丧事可在事中及事后5天内报备,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南川区相关部门回应:社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立即停止不当做法。(4月10日《重庆商报》)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滥办宴席,不仅偏离了操办宴席的初心,而且直接加重了居民的人情负担,还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和助长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问题,饱受诟病。近年来,倡导婚丧嫁娶文明新风,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滥办宴席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虽然如此,重庆市南川区个别社区为了遏制滥办宴席不良风气,以红头文件形式规定居民婚丧办酒需要提前报备,这样的移风易俗工作做法显然不妥。从法律角度说,这实质上是权力越过了法律界限,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权力之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这是引起人们不满的根本原因。
诚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滥办宴席,属于社会上的一种不良风气,确实需要治理,但归根结底这属于老百姓的私权范围,是居民的私事,社区不能粗暴干涉。婚丧办酒要请多少人,要不要办“无事酒”,最终只能由老百姓自己说了算,社区无权替他们决定。
更何况,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社区的权力只能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之内行使,并不是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而居委会则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执法部门,根本没有权力干涉、约束居民的私生活。
事实上,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需要精准科学实施、多下绣花功夫,疏堵结合、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更别幻想一夜实现。基层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导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应当考虑到群众沿袭已久的习俗和接受能力,持之以恒地宣传引导,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以行政思维主导一切,用红头文件形式禁止居民办酒。
总而言之,基层治理需要法治化,不要简单化;基层治理需要人性化,不要粗暴化;基层治理需要现代化,不要片面化。移风易俗工作手段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一些基层组织、干部动辄发号施令的做法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