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博主发视频称在苏州童年主题零食店发现了“辣条刺客”,价签上写着1毛7,却是以“克”为单位,实际价格为85元一斤,自己挑选了一些辣条一共花费187元。随后,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场商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符合消费者对普通商品价格标识的认知。现已敦促店方整改。(5月4日《扬子晚报》)
在消费者的认知与经验里,辣条通常是以包来计价的,可商家却别出心裁地以“克”作为出售单位,其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替消费者考虑,而是设下一个陷阱,引消费者跳入,自己则可以借此多收钱,结果便是实际价格高达85元一斤。商家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叮当响,可看似算计了消费者,最终却只是自食恶果。
当商家精心谋划“辣条刺客”时,自以为从此能够踏上“坦途”,然而实际上却是让自己的经营之路愈发狭窄。一来消费者不可能总是甘愿吃哑巴亏,二来监管部门也不可能永远被蒙在鼓里。不要认为明码标价了,就可以肆意妄为,当价格不符合消费者对普通商品价格标识的认知时,同样是行不通的。
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非同寻常”的标价,要多留一个心眼,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标价单位和价格信息,以避免不慎落入消费陷阱。一旦自身权益受损,就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辣条刺客”灼伤了诚信,伤了消费者的心,这是需要引起警惕的。提醒商家,不要在计量单位上耍小聪明,不要在价格上玩弄花招,更不要想着欺骗消费者。而职能部门则要加强监管,不能让无良商家得逞,要打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安心、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