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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3日

不要让公共收益变成“不能说的秘密”

□吴志明

近日,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出台工作方案,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进行专户专账管理。同时,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业委会尽职履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充分发挥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自治监管作用。这意味着福建省向小区公共收益透明化迈出了一大步,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业主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所谓小区公共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扣除合理的管理成本后所得收入。具体来讲,从电梯广告、道闸广告、灯箱广告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到小区公共区域停车费,租赁摊位的摊位费,再到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电动车充电桩收费……这些都属于公共收益,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同时明确,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向业主定期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虽然规定清楚明确,但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却是一笔糊涂账,业主根本不清楚公共收益收支使用情况,这笔资金很多时候异化为物业的“小金库”,业主没能享受到这部分收益,以致自身利益长时间被侵害。公共收益被随意支配有诸多原因,比如,作为监督物业公司的最重要手段,很多小区业委会普遍处于缺失状态,无法对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督;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多业主对公共收益的认识相对模糊,缺乏主观感知,有些甚至不知道其存在;此外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小区公共收益重视不够,监管乏力,这也无形中助长了物业公司侵吞小区公共收益的行为。

其实早在2021年、2022年,泉州就连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7月份,泉州又提出启用物业项目管理系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改进小区公共收益公示工作,推进物业服务升级,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让小区公共收益成为“明白账”。

群众利益无小事。将小区公共收益这笔“糊涂账”变成“明白钱”,不仅关乎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改善小区环境的重要保障,更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因此不能让这笔收益变成“不能说的秘密”。笔者认为,首要的就是要建立组织、形成制度,支持和完善各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由业委会督促物业公司提高账目透明度,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公共收益管理规定,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等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管理与监督机制,敦促物业公司开设专用账号,实行专款专用,并派出审计人员定期审计,定期公示,定期抽检,对不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提高违法成本。物业服务企业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主动、定期公开小区公共收益来源、数额、使用去向等情况。还要加强业主的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向居委会、街道投诉,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总之,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合力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公共空间产生的公共收益才能真正成为广大业主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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