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柯丽娟)近日,丰泽区西湖别院小区的业主蔡女士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他们小区物业最近公示了一份费用明细,小区改造费用的本金及利息共200多万元要分摊到业主身上。
蔡女士说,最近小区物业公示了一份竣工交房后小区公共配套改造明细,涉及2016年—2020年的改造项目,包括地下室停车场机械车位电源、风景石题字、保安室光缆布线、维修消防管等,改造费用累计189万多元。由于这笔改造费用是有人先垫资的,目前利息已达50多万元,这些费用要分摊到业主身上。对此,蔡女士及其他业主都不能认同此事。他们认为,物业在改造之前,没有事先告知业主,也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而且改造期间,物业未及时公示改造情况。如今一下子要出如此巨额的改造费用,还要业主分摊,他们实在接受不了。
对此,小区物业管理方——泉州市乐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解释道,他们物业公司是在2018年经过前期物业协议招投标而被选聘的,这些改造项目都是为业主服务的。由于该小区卖出去的房产还不到一半,开发商每个月都要贴钱运营,后来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由个别业主进行投资运营,由此才会产生改造费用的利息。目前已有业主向法院起诉此事,法院也已受理。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丰泽区住建局。丰泽区住建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市民的反映,已约谈小区物业公司,目前有一个工作专班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