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善意执行,给我们企业新的生机。”近日,被执行企业代表将一面写有“践行如我在执理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锦旗送到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这是怎么回事?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晓雪 文/图
案情回放:
欠巨款被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原告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被告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协议。
2022年8月,经双方结算,置业公司应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6700余万元(含质保金500万元),双方就上述款项的支付、担保、以房抵债等达成协议,但置业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建筑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向厦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同年4月7日,建筑公司向安溪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涉案公司及负责人名下的财产。
去年6月12日,厦门市仲裁委出具《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因置业公司未能按仲裁裁决书履行,去年11月2日,建筑公司遂向安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5800余万元。
执行和解: 帮助企业重回“发展赛道”
“现在资金链断裂,资金周转不畅,融资困难,我们还需要一些时间筹凑资金。”执行立案后,置业公司表示自己暂无履行能力。
案件承办人吴国斌在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被执行企业情况后,发现若是直接采取强制执行,置业公司可能会面临破产风险,将导致涉案项目房产无法交房办证(含部分安置房)、其他关联企业破产以及大量工人失业下岗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增加社会矛盾。
“要活水养鱼,不要让有社会贡献价值的民营企业濒临破产风险。”吴国斌在综合研判之后,认为解开案件闭环的最好方式是争取达成执行和解。同年11月7日,法院向置业公司发出“执行和解建议”,耐心向其释明若能达成执行和解,将最大程度减轻强制执行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因案件涉及民营企业经营及上千名工人就业问题,案情复杂,执行标的大,为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吴国斌多次组织双方开展和解工作,协商和解方案。今年1月10日,双方最终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在保持相关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以“放水养鱼”的方式让置业公司按约还款。
信用修复:
为企业重生
注入“发展活水”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为尽快还上工程款项,置业公司以名下的其他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争取融资贷款,但因公司征信问题,卡在贷款环节。
置业公司负责人焦急地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考虑到置业公司积极履行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内容,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吴国斌多次带队开展现场走访调查,确认置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遂同意其信用修复申请,暂停对其适用的信用惩戒措施,并对信用进行修复,使得置业公司能顺利进行贷款融资。
最终,置业公司偿还申请人建筑公司5200余万元工程款,不足部分经申请人同意以房抵债清偿。至此,这起标的达58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在经历大半年执行后顺利执结。
近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对该被执行人企业及关联公司进行回访。“我们现在营业额已经和去年持平了,下半年业务会有新的增长,公司也准备设立新的生产线,感谢法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代表上千名工人谢谢你们!”置业公司代表人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