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童乐菲 黄燕燕)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巧调解,力促双方当事人“以房抵债”破解难题,成功化解一起近百万元的纠纷。
据悉,德化人阿淮(化名)以直播平台刷礼物可以返现赚取差价为由,骗取林某、杨某入股合伙成立某传媒公司。经审理,德化县人民法院认定阿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0万余元,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阿淮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受害人损失90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在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阿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查封其名下的房产一套。阿淮因自己犯下的罪行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愿意用自己名下的房产来抵债。
考虑到阿淮目前经济困难,暂时拿不出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愿意用其仅有的房产来支付退赔款给被害人的情况。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林某、杨某告知阿淮以物抵债的方式支付退赔款的意愿,分析以物抵债的利弊,耐心解答对方的顾虑和难题,并建议林某、杨某接受“以房抵债”,通过自己拿房子收租或出售等方式实现资金回流。
林某、杨某考虑到司法拍卖流程所耗费的时间长,同时念及与阿淮多年的同学情谊,积极退赔的行为可以让阿淮减刑,同意接受“以房抵债”尽快获取退赔款项。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以“以房抵债”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圆满执结,双方因“以房抵债”而获得双赢,均对执行员高效执行的做法表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