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刘文艳)日前,省科技厅启动第五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遴选数量24名左右,申报时间截至6月28日。
申报省“创业之星”的须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所创办的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3年以上,原则上应已完成一轮以上融资。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等。此外,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市场份额;企业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能够引领省内某个领域快速发展。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特别是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人才。
申报省“创新之星”的须年龄50周岁以下,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在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等。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的紧缺人才。
国家各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