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记者获悉,日前,省工信厅启动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以下简称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遴选,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引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重视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大海外人才发现和引进力度。据悉,本批创业人才项目计划遴选40名左右。
《通知》指出,申报人应为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021年1月1日以后来福建且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尚未全职来福建工作。创办的企业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曾在海外、省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领域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来福建后须全职在福建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海外(境外)、省外知名高校应届的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任职(工作)经历和职务要求限制。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职务、来福建时间等要求。
《通知》明确,申报人主要涵盖国内(境内)引进个人;海外(境外)引进个人;引进团队等三种类型。同时,支持待引进人才申报。申报人目前尚未全职来福建,但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福建创业意向的,可按待引进人才形式申报。待引进人才入选后,原则上须在入选之日起6个月内在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正式落地。需要关注的是,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其他子项目。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境外公司、省外总部在职人员派驻福建分部任职或聘用的,不可申报本项目。
在省级人才支持政策和待遇上,《通知》指出,给予团队300万元、海外(境外)引进个人200万元、国内(境内)引进个人1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50%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购买科研设备等,50%用于改善个人或团队生活条件。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