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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

民声有约

本期主持: 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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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的“民声有约”栏目是一个旨在体现“网民有所呼 部门有所应”的网络沟通平台。我们将定期把网民关切的问题和职能部门的回应摘录推出,以期引起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参与,凝聚正能量,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

◆安置房扩购补差款

如何提取公积金缴纳

网友咨询:我家今年安置房回迁,需要交纳安置房扩购补差款,如何提取公积金缴纳?提取额度是多少?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用来缴纳安置房扩购补差款的,申请材料如下:①《住宅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书》原件;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③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提取额度:房屋产权所有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安置房应交补差款。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屋征收部门在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账户。

◆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住房

是否都可以申请翻建

网友咨询:我看到报道说鲤城区出台了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及翻建的管理规定,非古城区具体范围是怎么界定的?在这个区域里的私有住房都能申请翻建吗?

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回复:根据《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及翻建管理规定》,非古城区是指鲤城区的泉州古城以外区域。古城区是指《“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年)》所确定的0.52平方公里遗产区以及7.1平方公里遗产缓冲区,包括鲤城区东环城河以西,泉州大桥、防洪堤以北,破腹沟以东,北环城河以南的区域。非古城区内,并不是所有的私有住房翻建申请都能得到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古城区私有住房,不予审批翻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逐户明确处置措施:1.经市政府或区政府研究,已纳入或拟纳入非古城区统一改造片区清单,并经住建部门(区城建办)确认拟于5年内进行改造的;2.已倒塌不具备使用功能的普通私有住房;3.占用排洪沟、地下管网、城市道路、供电走廊、消防通道等市政设施(含已规划但未实施)和其他城市公共空间的;4.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政策明确要求不可翻建的建筑。

◆“工改商”土地出让金

按什么标准进行补交

网友咨询:我听说石狮近日出台了企业“工改商”的相关政策,可以将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等用途(商品住宅除外),那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交?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变更土地用途须按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的市场评估价与原用途土地剩余年限的市场评估价补交差价。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价后报我市地价委员会研究。另外,对申请改造的宗地范围内,已被规划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生态用地、城市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应按规划要求在变更土地用途时一并由政府收储。收储补偿金额按原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确定,直接在改变土地用途需补交的差价中给予扣除,不作另外补偿。

温馨提示:各位网友在通过“民声有约”平台反映问题的时候,请尽量写明发生的具体地点,并留下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回访,了解并确认事情详细情况。 (周旋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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