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发行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正渐次落地。
6月7日上午,财政部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3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总额450亿元。此前在5月17日,3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首次发行,发行面值金额400亿元。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将于6月14日进行首发,6月17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据财政部部署,此次发行总额为350亿元,从6月15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2074年6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有投资者心有疑虑:如果购买了50年超长期国债,自己出现意外,国债能否被顺利继承呢?对此,记者也进行了采访。
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储蓄式国债面向的是个人投资者,不向大型投资机构开放,不能流通转让。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特性,比较适合寻求稳定、长期回报的个人投资者。
记账式国债面向个人与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在银行购买,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并且能够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超长期特别国债属于记账式国债,这类国债可以上市交易,流通性较高,交易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波动。
今年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均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全部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个人投资者不能通过发行系统直接参与招标购买,但可在交易所市场或商业银行柜台、手机银行进行登记购买。
个人投资者购买的超长期国债,是否可以继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向记者表示,购买国债的当事人去世后,该财产当然能继承。具体来说,应当按照《民法典》进行继承。
中华遗嘱库项目办主任、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债作为国家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基金等一样,是合法且稳定的金融资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所有人发生意外,国债是可以继承的。
刘俊海指出,作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金融产品,国债还兼具金融和投资属性。他强调,国债背后呈现的是发债政府和购买债券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陈凯表示,继承过程牵扯到一些法律问题,不仅需要继承人提供国债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证明、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证明等,还潜藏着继承风险。因此,建议市民将国债、股票、基金等金融财产写进遗嘱中,规避继承风险,简化继承手续。(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