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树帆)日前,福建省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从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十条政策举措。
建立健全企业稳定参与政府科技决策和咨询工作制度。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建立战略研究机构,入选省级智库的,纳入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资助范畴。启动实施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链主”企业申请加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企业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需求征集与榜单编制机制,每年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数占总立项数的比重一般不低于60%。探索推行“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数字化重大应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争取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尽快突破1.5万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设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联合创新平台,对于科研成效明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支持。
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对口帮扶民营企业,加大对扎根民营经济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的奖励。支持有条件民营企业建设异地研发(孵化)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研发经费投入奖励,推荐申报“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及国家、省级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