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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6日

■购房却无法就近入学 石狮市教育局:

已有签订相关协议

杜先生来电反映:我是石狮奥园上林苑小区的,我们小区对面有一所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小区一部分适龄儿童可以直接就读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一部分适龄儿童则需要摇号才能就读。如没摇到,孩子就要去距离我们小区3公里的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就读。这么安排很不合理。

石狮市教育局初教股回复:奥园上林苑小区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可以直接入读。购房户的适龄儿童都需要进行摇号。该楼盘开发时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的学位容量已不足,当时有跟开发商签订协议,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只能提供有限学位给该小区。

■危房无法申请改造

美林街道办事处:

房子在拆迁片区内

黄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池头自然村的村民,我家的老房子已经十几年了,现在属于危房,但是我申请危房改造,一直申请不下来。

美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窗口回复:经了解,黄先生的房子在南安市体育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该项目已启动拆迁工作,因此我们对该拆迁片区内的危房翻建申请不再审批。

■收充电费后仍分摊电费

洛江区住建局:

已获悉正介入处理

饶先生来电反映:我是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的业主,我们要更换物业公司,却发现原物业公司侵占业主权益。原物业公司自2011年8月1日入驻小区以来,向有电动自行车的业主收取每月每辆电动自行车管理含充电费30元,但又将这部分电费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我们一直到业委会成立后才发现这个问题,业委会也多次向原物业公司讨要这笔费用,但他们却不退还。

洛江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回复:若是已收取充电费,再把电费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就不合理了。我局已获悉此事,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约谈原物业公司来协商此事,但是原物业公司迟迟不过来协商,我们也不能强求。由于业主和原物业公司双方对金额都存在异议,业委会表示要起诉原物业公司。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行动,此事我局也正在从公共收益这方面介入处理。

(刘燕婷 张小玲 柯丽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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