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颜雅婷)6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恭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阳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樊美清、高向荣、赖清正、李文生,秘书长朱亮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事项;讨论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升烟火气、进一步推动泉州古城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关于泉州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稿,关于城市快速化交通体系提升情况、对台祖庭文化交流交往情况、“做强做优职业教育,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等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关于加强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稿;确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提出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建议议题。
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做好市容条例法规修订、古城旅游高质量发展、城市快速化交通体系提升、对台祖庭文化交流交往、做强做优职业教育等工作,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