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以来,泉州市区新门街一化粪池积满堵塞,池中粪水沿着管道多次倒灌进附近一家小吃店,令店主孙女士难以经营。本报记者现场走访后,店铺所在的海滨街道新门社区立即开展集资进行化粪池清理工作(详见本报6月18日第五版)。昨日,孙女士再次联系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她已关店三个星期,至今未见社区找人对化粪池进行抽污。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再次走访了解。□融媒体记者 杜婉琼 文/图
社区 部分居民不愿出资 工作人员将继续催缴
昨日上午9时许,新门街278号小吃店依旧大门紧闭。孙女士说,自己的店铺于6月8日因粪水倒灌一事关闭,至今已有三个星期。此前社区承诺将会集资开展化粪池清理工作,但至今仍未看到疏通师傅前来抽排污水,自己的店面也因此迟迟不能重新营业。
对此,新门社区黄书记向记者介绍,小吃店所在北7栋曾是拆迁安置房,有店铺15家、居民34户。楼栋没有物业管理,业主未曾向社区缴交物业费,社区也没有这部分维修费用,化粪池清淤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接到反映后,社区积极开展集资工作,但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难题。”社区工作人员说,前阵子疏通师傅到现场勘察,初步计算抽污需要6000多元的费用。18日起,她在楼栋前张贴了《化粪池清理通告》,并多次到现场动员居民缴交费用,但至今还有近20户居民没有缴交。“这个楼栋的住户大多是租户。考虑到店铺排污的频率高于楼上住户,社区收取楼上住户100元的费用,店铺则是收取300元,若清淤费用有剩余,将留到下一次。”
“一些不愿缴交的居民认为化粪池和他们关系不大。”工作人员说,走访过程中,有部分店家表示化粪池外溢并未影响到他们,不愿意承担清淤费用。另外,有部分户主认为外面的化粪池与他们关系不大,他们只需要承担屋内管道堵塞的费用,不明白为什么还要支付化粪池的清淤费用。还有一些租户纠结清淤费用该由自己出还是房东出。
截至昨日,清淤费用已收到4000元,仍有2000多元的缺口。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快催缴进度。
律师 化粪池属于业主共有物 清淤费用应共同承担
那么,这部分清理费用究竟该由谁出资呢?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景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龙。
王律师表示,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公共维修资金。因化粪池属于业主共有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这部分费用应由该楼栋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化粪池清淤费用该由房东缴纳,还是由租户缴纳?王律师表示,租户并非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业主,因此,租户没有缴纳这部分费用的义务。不过,业主与租户有约定的除外。倘若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的费用缴纳条款,则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约定由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则租户应当缴交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