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陈旖旎 文/图)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如果所载货物捆扎不牢掉落路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处置了一起因货物掉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许某不仅要承担事故全责,还要被罚。
当日18时3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接指挥中心派警称,驾驶员黄某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行驶过程中,被前方货车掉下来的东西砸坏,没有人员受伤。但他没看清对方车牌,现在已经到了沈海高速晋江收费站外广场,请求民警帮助。
水头中队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赶到晋江收费站外广场寻找当事人黄某。民警发现,被砸的新能源小轿车是一辆新车,车子的引擎盖、前挡风玻璃、驾驶室后视镜、大灯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民警结合现场勘查、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证据,最终锁定了一辆泉州牌照的银灰色的金杯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并成功联系上了货车司机许某。这时,许某才知道车上的铝合金窗框架掉落。他羞愧地表示,自己驾车出发之前没有将货物捆扎牢固,而是零零散散地放在了车里,没想到行驶途中竟然掉落,给他人造成了那么大的麻烦。所幸的是,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许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存在机动车载物行驶时洒落、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和批评教育。许某诚恳接受了处罚,表示自己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今后驾车出行时一定会将货物捆扎牢固。
泉州高速交警提示:出发前及行车途经服务区时,要仔细检查所载货物是否捆扎牢固以及车辆安全情况,避免货物或车上零件在行驶途中掉落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和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