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沼婢)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如何保证炎炎夏日中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中国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劳动者要注意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中暑。
气象学上一般把日最高气温≥35℃时称为高温。在职业卫生领域,高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湿球黑球温度指数≥25℃的作业。湿球黑球温度(WBGT)是一个综合评价人体接触热负荷的测量指标,其综合了高气温、热辐射、空气湿度对人体的影响,单位也是摄氏度(℃)。
高温作业中,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消化、神经、泌尿和循环系统会出现生理功能的改变,当这些变化超过人体可承受的限度时,则会带来不良影响,导致中暑。中暑发病急,患者通常会有头晕、眼花、头痛、恶心、胸闷、烦躁等症状。
高温作业类型一般分成三类:干热型作业,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湿度较低,如炉窑、金属热加工等。湿热型作业,特点是气温和湿度高,而热辐射不大,如纺织、印染、井下等。夏季露天作业,即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如建筑、快递、外卖、环卫等。
专家提醒,中暑后应及时将患者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如走廊、树荫下。脱去或松开患者的衣服以尽快散热;适当补充水分和盐分。如发生呕吐,可让其侧卧,确保其呼吸道通畅。
职业性中暑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范围,发生职业性中暑需要首先进行工伤认定;治疗病情稳定后,如果遗留有影响劳动能力的后遗症,应当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为预防职业性中暑,用人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为高温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设施设备,合理设置休息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使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降低高温作业环境对劳动者身体的不利影响。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时,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至37℃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
按时开展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或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