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福州等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进入试点的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海南省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四川省成都市。
目前,多地车路云一体化示范项目密集启动。北京市近100亿元车路云一体化新基建项目规划公布,武汉市170亿元车路云一体化重大示范项目获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福州、鄂尔多斯、沈阳、杭州等多个城市相关项目启动招标,让车路云一体化快速步入大规模示范应用的新阶段。
车路云一体化是下一阶段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所在。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产值增量预测》显示,在中性预期情景下,预计2025年、2030年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产值增量为7295亿元、25825亿元,产业发展将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增长。
据工信部网站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以下简称“工作问答”),对于开展此次应用试点的预期成果,其中提及,首先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以覆盖试点城市全域为目标,持续提升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与云控基础平台覆盖率;通过规模部署标准化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满足智能网联汽车跨区域服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需求,全面带动提升车载网联终端装配率与使用效果,为全国规模化应用推广奠定基础。
其次,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结合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产业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试点,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移动出行需求与不同商用场景的车辆作业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和出行效率。
第三,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商业化运营主体,鼓励探索国资平台、车企、运营商、科技公司等多主体投资共建、联合运营的发展模式,探索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商业模式。
第四,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通过共同开展标准研究工作,构建统一共用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以及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基础地图等标准体系,建立完善“车路云一体化”测试评价体系,全面支撑智能网联汽车的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能力建设。(中新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