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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精神,2024年我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融媒体记者高慧子 通讯员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