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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半个月劝导不戴头盔8000余起,交警提醒——

“头等大事”别侥幸

交警劝导群众戴好安全头盔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一段时间来,泉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据统计,6月24日以来共劝导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8000余起。

连日来,晋江、泉港、开发区、台商区、惠安交警大队运用电子警察抓拍、路面设卡等方式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向骑乘人员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戴头盔 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通过“定点设卡+流动执法”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充分发挥铁骑机动灵活、反应快捷的优势,加强路面网格化联动巡逻和喊话劝导,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的严管力度。交警部门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典型案例曝光的震慑力,进一步营造“戴好头盔 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氛围。

交警表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就等于为生命增加一份保险。

今年5月27日,在湖南益阳,罗某驾驶小汽车行至路口左转弯时,因未注意观察,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结果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在惯性作用下,摩托车驾驶人凌空飞跃小汽车后重重摔落在地,鞋子也被撞得高高飞起后落在对向车道。万幸其戴了安全头盔,头部虽与地面发生碰撞,但无大碍,仅受轻微伤。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交警提醒:驾乘人员不仅要戴头盔,更要选择合规的头盔,并正确佩戴。

一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把工地用的安全帽当作安全头盔戴,这是极其错误的。因为安全帽的作用是工人作业时防止高空坠物,它的防护只有在顶部,对骑车人头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还有一些骑乘人员,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却没有系紧卡扣,在发生撞击时,头盔容易脱落,没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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