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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强行变道致后方追尾 没接触也负全责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陈旖旎)日前,沈海高速泉州段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司机柳某驾驶的车也在现场,与两辆事故车并无任何接触,可最终高速交警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是怎么回事?

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6月25日下午3时30分许,柳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小车,沿沈海高速泉州往福州方向的快车道上行驶。行驶至洛阳江服务区附近时,柳某突然急刹减速并向右变道。

在柳某后方,闽BN×××0牌小车的驾驶员急忙打开双闪并鸣笛示意,同时向左打方向,避免了两车相撞。不过,该车却被其后方的闽A5×××J牌小车追尾了。事故造成闽BN×××0牌小车左侧损坏,闽A5×××J牌小车车头右侧损坏。

事发后,柳某认为自己未与后面两车发生接触,觉得该事故与己无关,径直驾车驶离。后经高速交警查明,柳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其车上乘客急着要上厕所。虽然此时车辆已错失变道机会,但柳某突然减速并向右变道,径直从第一车道连续变道驶入服务区入口匝道。

最终,经高速交警调查认定,柳某的车辆虽未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但其违法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柳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近日,王某驾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临近出口才发现即将错过,于是强行变道,结果引发三车事故。

7月3日上午9时46分,王某驾驶一辆黑色新能源小轿车,沿沈海高速从厦门往泉州方向行驶,至沈海高速晋江出口附近时,其在从第二车道变更到第三车道过程中,被第三车道由马某驾驶的白色重型栏板货车追尾,车辆被碰撞后向左前方移动,碰撞正常行驶在第一车道由林某驾驶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在现场调查时,驾驶员王某承认了自己变道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王某称,起因是自己在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指路标志,临近出口才发现即将错过,于是便不顾右侧车道正常通行的车辆强行变道想要驶出高速,最终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驾车长途出行,需提前规划路线,了解沿途加油站、服务区、出入口位置;途中集中注意力,根据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在需要进加油站、服务区或下高速时,至少提前1公里就变到最右侧行车道;万一走错路口,绝对不允许急刹减速、任性变道或是倒车、逆行,否则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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