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聚龙养生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因场地实际需要,拟将原审批的聚龙小镇艺馨园H组团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后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至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公示栏、聚龙小镇艺馨园H组团项目工程部、售楼部公示栏查阅,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规划技术站反映(联系电话:87310233)。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36585)。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120号,邮编:362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